2008年9月,(安徽)肥西县三名农妇因在上海一场所各偷了两根圆木杉,被该市劳教委作出分别劳动教养一年的行政处罚。三人认为该处罚过重,又没有合法依据,遂将上海劳教委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撤消该劳动教养决定。
昨天,肥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起 同是偷窃处罚不同 三原告周某、罗某、徐某在诉状中称:2008年9月7日,她们与同乡左某在上海市松江区仓汇路附近共同窃得价值为593元的八根圆木杉。上海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据此对她们三人作出劳动教养一年的行政处罚,但对左某仅处以行政拘留10天。同样都是偷木头,为何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呢?三人认为此处罚十分不公平,一纸诉状将上海市劳教委告上法庭。
焦点 劳教处罚是否合法 庭审时,双方辩论的焦点自然放在了该劳动教养决定是否合法有效上。
原告方认为,源于1957年的劳动教养制度违背了“非经法院宣判,不得限制公民自由”的基本法治理念。1996年开始实施的《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2000年颁布实施的我国《立法法》也明确提出,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法律规定。
而被告方坚持认为他们的处罚决定是合法有效的。首先,《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是公安部颁布并经国务院批准施行的,其次,原告三人在两年前曾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十条三项中规定:对有流氓、卖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事处分的可予以收容劳动教养。
本案未当庭宣判。
安徽人与上海劳教委的恩怨 近年来,有关全国各地人士与劳动教养制度之间的讼争屡见报端。在被执行劳动教养决定的安徽人中,有农民工、有白领,也有小偷……他们被劳动教养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却同时对此制度提出了质疑,其中不乏胜诉并获得国家赔偿的案例。
2007年4月,因到他人池塘捡河蚌被上海市劳教委以盗窃名义作出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颍上县的杨某将上海市劳教委告上法庭,颍上县人民法院认为杨某的行为并不是盗窃,故作出撤消劳动教养决定的一审判决。
2007年7月,在上海一家酒店打工的巢湖市19岁青年小鹏(化名)被上海市劳教委以聚众斗殴为名作出劳动教养一年的处罚,居巢区人民法院受理诉讼后,认定小鹏没有参与斗殴,判决劳教委撤消劳动教养决定并按照每天83.66元的标准赔偿小鹏劳教期间的经济损失。
2007年12月,毕业于合肥某高校的24岁上海白领周某,因与警察发生了肢体冲突,并喊了句“警察打人”,后被上海劳教委以妨碍公务为由作出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的处罚。周某同样将上海劳教委告上了法庭,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消该劳动教养决定。
劳教制度的四大疑问 2003年,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之死使中国人告别了收容遣送制度。当时,很多人曾经合理地猜测,劳教制度也必将不久于人世。多年来,尽管对劳教制度的质疑与批评不断,劳教制度却未在一片争议声中倒下。劳教制度的去留存废如何?为什么众多官司都将矛头对向上海劳教委?带着对劳教制度的种种疑问,记者昨天采访了曾经办理过多次此类案件的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友泉。
问:为什么上述案件并非在事发地,而是到原告所在地起诉呢?
答:行政诉讼一般都会选择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因为在异地起诉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当地行政机关的影响,使案件得到比较公正的审理。
问:在与劳教制度的博弈中,往往被推到风口浪尖的总是上海市劳教委,这与这个城市的现状是否有一定关系?
答: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外来人口非常多。为了维护上海的社会稳定,当地公安机关常常采取劳动教养的方式处理一些构不上刑事犯罪的案件,对维护该地区的治安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
问:在状告劳教委的案件中,胜诉的比例有多少呢?
答:胜诉的比例并不大。据了解,上海市一年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达万余起,不过真正起诉的只占极少的比例,在异地起诉的胜诉机会要大一些。
问:您认为中国的劳教制度会走向何方?
答:就在上个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其中上海市劳教委调整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我个人认为,劳教制度的废止是一种趋势和必然。(新安晚报刘玲君)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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