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聪 实习生王静)银行卡中6万元不翼而飞!警方调查时发现,嫌疑人作案的自动取款机的监控探头竟早已损坏!昨日,储户将开户行和取款储蓄所齐齐告上法院,要求两单位共同返还损失加利息共计6.2万元。
去年12月6日,在汉做生意的浙江人杨某突然发现,自己那张原存有10万余元的农行卡,突然在11月份被人三天内分30次取走6万元!“卡和存折一直没离开过我,钱是被谁取的?”杨某报案。开户银行查出,去年11月20日、22日、23日,有人用卡(可能是复制的卡——编者注)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汉阳五里墩支行取款。但随后警方调查时发现,该所ATM机的监控设备早已损坏,无法调出取款时的录像。钱不见了,嫌疑人也无从查找,杨某无奈起诉。
昨日在武昌区法院,杨某代理人表示,五里墩支行作为金融机构,应当保障其自动取款机设备的安全与正常使用。无论是ATM机监控设备自动损坏还是遭不法分子的破坏,其均负有及时排除故障的义务。
此外他认为,在钱被取走的30次交易中,该行以每笔1%的比例收取了手续费(2元),因此与银行卡的实际持有者杨某产生了储蓄服务合同关系。“该行疏于管理,存在过错,需要赔偿我方遗失的储蓄存款及利息。”
发卡方——中国农业银行洪山广场支行,则因被控“未尽到保障客户账户安全之责”,成为该案另一被告。该支行辩称:密码只有储户自己知道,钱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取走,是杨某平时在操作中泄露了密码,应由他自己负责。
五里墩支行未到庭参加庭审。此案将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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