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1月20日电(刘清平)山西省洪洞县检察院认真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对全县私挖滥采和越层越界开采国有煤炭资源的当事人非法所得,进行诉前督促执行,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各级检察机关对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环境、侵占公共财产三大类案件的公益诉讼进展缓慢,从而使得掠夺性开采矿产资源、滥伐林木、破坏耕地保护政策等案件频繁发生。
为改变这种公共利益无人保护或保护不力的现状,使国家利益和其他公共利益受侵害行为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洪洞县检察院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拓展民事检察工作领域。他们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配合协作,积极开展诉前督促执行。这一工作开展3个月以来,通过对13名行政处罚当事人诉前督促执行,使1432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顺利上缴到国家财政,其中个案案值较大的两笔分别达到430万元和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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