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彭跃东)12月5日,记者从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了解到,从现在开始,该中心推出一条龙服务,将原来必须四次往返才能办完的手续合并为一次完成,让买房办证变得更简单。
签订合同房产局备案开发企业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依法保护购房人的利益。
自愿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根据7月1日新的《房屋登记办法》,预购商品房可以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在购买时,双方可以就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进行约定,《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物权的期待权。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项手续采取的是当事人自愿申请原则,但贷款购房的购房者则必须办理此项登记,因为贷款购房需要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贷款购房必须多办一项手续贷款购房者,必须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即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次性购房者在开发建设单位取得竣工验收办理初始登记后,与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了产权登记,就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了。而贷款购房,需要办理抵押权登记,才能领取《房屋他项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