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九日电 (张潞璐)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突破企业融资瓶颈,中国创新融资方式,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
中国银监会九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提出在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时,要在满足市场需求和控制风险之间取得最佳平衡。
此前,中央出台强有力的扩大内需政策,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对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指引》提出了量化的监管标准。即针对并购贷款的风险集中度、大额风险暴露,规定商业银行全部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百分之五十;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的并购贷款余额占同期本行核心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应超过百分之五。
控制并购融资的杠杆率是降低并购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该负责人同时提出,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百分之五十,并购贷款期限原则上一般不超过五年。
《指引》还就并购方与目标企业间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商业银行对并购贷款的管理强度,以及其在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等作出了规定和指导。
该负责人称,《指引》的出台,将有助于企业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同时也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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