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罗任飞 记者 曾实)昨(1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取消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据了解,为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13日发出通知,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在此基础上,我省决定于同日起,取消由我省批准设立的考生查阅试卷费、烈士陵园收费、出租汽车顶灯工本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费、科技成果登记费、房屋产籍管理费等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省财政厅综合处相关人士透露,据测算,取消和停止征收国家和我省设立的13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为我省社会和企业减轻负担约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