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企业2012年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本报讯 (记者 罗强)到2012年,全市所有企业都将建立起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昨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职工工资要随企业效益、物价和政府工资指导价增涨而增涨。
推行工资协商制度
职工一个月该拿多少工资?这些以前由企业说了算的事,从2009年开始,将逐步由职工与企业共同协商决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操作,是通过企业工会、职工与企业一起,就工资分配进行平等协商共决。
意见提出,到“十一五”末,也就是2012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覆盖全市各类规模以上(年产值500万元)企业,并逐步扩大到全市所有企业。在2009年,全市50%的建制企业必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到2010年达到70%,2011年达到90%。
公示工资分配方案
意见要求,经营情况较好,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或工资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在10倍以上的企业,必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提高而提高。
意见指出,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必须定期将工资分配方案、工资协议履行情况等,通过职代会、公开栏等渠道,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制度该建不建要罚
不同情况下,协商的重点就不一样。比如,在国有企业,重点是协商决定企业内部分配关系;在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是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据介绍,我市实际已经启动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但不具备强制效应,真正建立制度的企业寥寥无几。
意见规定,从明年开始,凡应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而未建立的企业,就不能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企业党政组织、经营者和工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也不能参与县级及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职工满意企业、职工之家等先进单位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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