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长沙12月23日电 为维护司法公正、关注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近日,湖南省检察院组织了全省范围内的首届民事行政检查“优秀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来自长沙、娄底、常德等地的十名检察官获得这一光荣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从7月1日开始,共历时四个月。经过层层竞赛、选拔、考试、考核,宁剑德、姚红等十名同志脱颖而出,在案件审查、电脑制作法律文书和法律综合知识等考核中表现出深厚功底,顺利摘得2008年湖南民事行政检察系统“优秀办案能手”称号。
据了解,民事行政检察官主要是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受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所提出的申诉,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再审检查的建议。
当前,民事行政检察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关注和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此次大练兵将有利于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官的办案能力,从而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对检察院进行民事行政检查监督的期待与要求。湖南省人民检查院副检察长白贵泉表示,2009年,湖南民事行政检查监督将更加有力,各级检察院将通过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切实改变目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工作中检查监督乏力的情况,使“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周立耘 俞继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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