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们正在商讨大棚下一步的建设问题。
徐伟伦摄
1月8日,北京市平谷区金湖镇洙水村。
几天前,这里刚下了一场雪,此刻正值雪化时。站在野地里,即使穿着厚厚的棉衣,不消两分钟就会被冻得直打哆嗦。在村西头,村支书刘自亮和村主任王学永却冒着严寒,仔细察看下雪前搭建起来的63个大棚。
大棚是由村里刚组建的北京百合兴盛土地专业合作社筹建的。这家成立于2008年11月21日的合作社曾经轰动一时,被称为京城首家农民“土地银行”。
合作社成立后,就将村西头几近荒芜的120亩土地集中使用,拟形成规模化经营。记者在现场看到,63个大棚的构架都已经搭建好,只差铺设薄膜、引水设施就能完工了。
首家“土地银行”现身北京 村里人告诉记者,这120亩土地原是洙水村最贫瘠的土地,只能靠天吃饭。即使遇上最好的年景,收成也不高。自1998年的大旱之后,连续3年的颗粒无收使村民大多放弃了耕作,这些土地渐渐处于半荒芜状态。
洙水又是一个人多地少的穷困村,共有800多户,2800多人,人均占地仅一亩多。虽然只是120亩地,却关系到村民的增收。如何才能将这120亩地变废为宝?村支书刘自亮和村主任王学永常常蹲在地头上,谋划这件事。
最初,他们决定以村委会返租的方式,将这片土地收归村委会管理、使用。但土地收回之后产生的盈利如何分配?被这个问题困扰着,计划迟迟没有实施。
恰好,2008年10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可以流转了,我们就想到了成立土地专业合作社,媒体把它称为"土地银行"。”说这话时刘自亮颇有几分得意。
“土地银行”的运作方式是,农民自愿把土地共同存储到合作社里,合作社负责经营这些土地,农民获取相应的收益分红,土地又能实现规模化经营。
在征求村民意见时,9成以上的村民都表示愿意入社,只有少数人家还是想自个儿种点粗粮。最后村里以换地的方式解决了不愿入社村民的种地问题,其余农户则自愿入社。
2008年11月21日,洙水村召开了合作社设立大会,宣布设立“北京百合兴盛土地专业合作社”,并推选出法人代表王学永。
12月5日,合作社从平谷区工商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正式成为北京第一家土地专业合作社,尝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记者看到了这份营业执照,上面写着,成员出资总额4.65万元,业务范围为“经营社员存储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开展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
在村支书刘自亮看来,合作社的成立意义非凡。
刘自亮给记者总结了三点:第一,可以利用大批入社储备土地发展设施农业,实行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土地亩收益;第二,可以充分解放劳动力。洙水村是一个大村,村中没有任何企业,村民农闲时只有去外边做临时工,收入没有保证。合作社成立后,这些劳动力可以从有限的土地资源中解放出来,既可以外出作固定工,也可以承包合作社土地,提高了劳动力效率;第三,合作社土地集中开发都市型现代化农业项目,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观光休闲,从而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
“土地银行”拟建“温室” 合作社成立了,土地集中起来了,下一步要做的是:如何让这过去“鸟不生蛋”的地方生出“金蛋”来?
对此,社长王学永似乎早就胸有成竹。
合作社一成立,村民们就看到,施工队出现在这块贫瘠土地上。原来,王学永早有计划,用集中起来的土地发展大棚经济,种植蘑菇、百合等。
“我们村人均年收入恰好比北京市规定的贫困线低100元,建大棚我们可以享受国家政策得到补助。”王学永算了一笔账,每个大棚占地近2亩,投资5.5万元,其中政府补贴约4万元。每个温室每年可获得2000多元租金。加入合作社的农户,除每亩年租金550元的入社土地收益外,还可以获得温室出租带来的红利分配和享受种植经济作物创造的收益。
对于合作社规划的远景,社员们也显得满怀信心。社员王树德告诉记者,他家6口人,入社土地0.84亩。原来,地里种玉米,靠天吃饭,既操心,又受累,还没啥收成。加入合作社后,不用操心受累就能得到近500元土地租金,年底还有分红和经营收益,可以说“一举多得”。
但合作社成立之后很快面临一个现实瓶颈———资金短缺。社长王学永告诉记者,缺口达300万,工程被暂时搁置。
王学永表示,当地政府正在积极协调此事,“前景还是光明的”。他还透露说,“现在大棚几乎快订完了”,多数都是本村村民租来准备经营的。
记者了解到,北京百合兴盛土地专业合作社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土地存储规模。暂未加入合作社的洙水村女村民张小霞说:“我已错过了一次机会,但不会再错过第二次。”
“土地银行”能走多远 “我们的合作社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作社。”村支书刘自亮说。
据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而百合兴盛合作社则是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基础上,对自愿入社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通过集中存储、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流转和土地升值,使农民获得更多的土地收益。
对后者,平谷区有关部门给出了肯定评价。
平谷区农委主任吴连江表示,洙水村农民成立土地专业合作社,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土地流转的一种新尝试。副区长闫维洪认为,百合兴盛土地专业合作社的成立,有利于土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民专业化分工,有利于农村合作文化的建立。但如何保证土地收益并增加其他收益,仍值得探讨。
对于洙水村合作社的这种尝试,专家学者在肯定的同时也有着不同的担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檀学文博士就担心,会不会被“钻空子打擦边球,在农民土地上干起了非农产业”?
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张虎林则对社员的权益及收益问题颇为关注。他指出,在合作社内应是互利、平等的关系,“社员有多少话语权,能否得到最大收益”是最为关键的。(本报记者李松黄洁
朱雨晨 本报实习生 徐伟伦)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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