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月12日专电(记者李倩、徐晓蕾) 前段时间,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其中诸多贴近民心、顺应民意的新规受到广泛好评,如“设定罚款滞纳金上限、杜绝高额滞纳金”的规定,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获得了高达82%的支持率。
社会各界人士认为,新法规的“亲民路线”更符合人性化执法要求,有助于融合警民关系,提高执法效率,改善道路行车状况,但也给交通管理者带来了新的挑战。
新规体现诸多利民举措 修订后的工作规范已于1月1日起实施,而程序规定也将于4月1日起施行。新举措主要包括:罚款滞纳金总额不超过罚款本身数额,固定监控设备地点要向社会公布,交警执法要注重教育等,同时还细化了交警执勤执法规范用语,明确了交通协管员的五大工作职能。
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副大队长朱兴华说,除了显而易见惠及广大驾车人的举措,新规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细节。例如对酒呼吸测试达到或者超过临界值的驾车人,仅当其对测试结果有异议时才进行抽血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后3日内,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新规还明确了交警执勤执法的操作规程。朱兴华说:“本次修订对交警执勤执法规范用语、举止行为作出了相应要求,如交警不得有扔、摔证件等不尊重当事人的行为,语气要庄重、平和,对当事人不理解的要耐心解释,不得呵斥、讽刺当事人;违法停车取证必须拍照或摄像,告知单须粘贴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摩托车座位上等,这将使交警以更加严肃、公正、礼貌、体贴的态度执行公务。”
此外新规定还确定了协管员五项工作职能,即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交通安全宣传;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这也是拉近交通执法与行人距离的积极举措。记者采访了解到,针对有些新修订的内容,云南省交警部门已提前尝试。如2008年底,云南对昆曲、昆石、昆玉和昆楚四条高速公路设置的固定和移动测速点进行规范,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测速点位置;昆明市还率先在全国对105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等。
人性化“阳光”执法广受好评 香港《大公报》驻滇记者何勇经常驾车在云南各地采访,他对“设定滞纳金上限”等新规的出台拍手称快。他说:“曾看过一篇报道,北京一车主因长时间逾期未交罚款,造成"天价"滞纳金。新规定本身就是极具人性化的一大改变。”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处负责人介绍,按照以前逾期每天增收3%处罚款、上不封顶的滞纳金缴费规定,有的车主由于地址变更、长期出差在外、意外遗失通知书或者恶意逃避罚款等,最高的滞纳金上万元。这一措施是对以前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在立法上更以人为本,使处罚、教育有效结合。缴纳罚款应是每个交通违法者应尽的义务,如果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毫不理睬,很容易酿成更大的交通事故。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
记者从昆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全市现有687名交通协管员、2000多名保通员,其中保通员是针对目前昆明东南北二环改扩建、交通非常拥堵的现状而临时招聘的,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警力的不足。“现在昆明堵车特别厉害,有的路口动不动就堵上几十分钟。在警力不能覆盖的地方,如果没有协管员24小时疏导交通、维护秩序,糟糕的情况可想而知。”何勇说,“但也存在个别协管员工作不积极,无法有效解决交通混乱局面等,新规明确其职能,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关于电子眼公布,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设置的标线、标牌其实已是一种警示,但很多驾驶人容易忽略,所以才选择在事故多发地设置测速点。例如木喳箐的限速是每小时60公里,因那里连续下坡,经常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在交警在坡头设置了加水和休息点、24小时值班的警务站和事故警示台及明显的限速标志,驾驶人到了这里可以停下来休息,观看交警制作的提示卡,了解该路段的整体状况。根据该部门提供的数据,自公布测速点后,该辖区没有发生一起因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推行“首违不罚”人性化执法后,2008年1月至8月,昆明市辖区受理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减少55起、62人、136人。“我们将依照新规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尽快落实。”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法制处处长胡薇说。
新规执法面临挑战 云南省交警部门负责人认为,新规考虑到了广大驾乘人员多年来的一些诉求,但在新形势下也存在不少新的问题和挑战。
云南94%是山区、半山区,道路基础条件差,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20.03万公里,三级以下和等外公路共19.33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520.86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有555.62万人。根据新规,民警的工作量还将增加,像昆明市推行“首违不罚”人性化执法后,每名交警的工作量平均比过去增加了近4个小时。没有节假日和休息日,还要忍受风吹日晒雨淋,抵御汽车排放的尾气和灰尘对身体的危害,因此亟须采取相应措施调动基层民警的积极性,并适当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
同时,招聘的协管员工资待遇比较低,2008年11月前工资仅为每月500元,11月后调整为680元。工资待遇低,吸引力弱,导致整支队伍多为退休、下岗失业等年龄偏大人员,且流动性大,进出频繁,这对他们的教育、培训带来难题。
至于公布电子测速点,有部分驾驶人故意规避测速监控,在相应路段按照规定时速行驶,在非监控路段有的车速高达每小时200公里,安全隐患突出。业内人士建议,云南山高坡陡,90%高速公路属于山岭高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多会酿成重特大事故,因此相关部门若能加大投入,多方合力将更多的高速公路改造成全程监控,将更好地预防事故发生。
云南圣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冰提出,新规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细化、客观,程序和职责也更为明晰,更接近立法的本意,但其能否顺利执行还取决于交通参与者的自觉性。目前,路权原则没有完全遵行,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也未各行其道,正如有的行人不顾指示灯横穿马路、而驾驶人也将车辆开到非机动车道上一样,相互影响,给交通管理带来很多困难。因此在新规颁布后,交警部门和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的主管部门及其本人应积极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了解新规出台的目的,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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