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如果不接受调解,就判你输”
中院院长回应“法官强迫调解说”:最高法将调解率与考核挂钩,法官也无奈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张玉琴 熊佳焰 朱小勇 通讯员 穗仁宣) “调解时,法官居然对一方说,你不接受就判你输”!昨日上午,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有少数代表提出质疑,要求法院在民事调解时应公平公正。
法官不应说不调就判输
在番禺团的分组讨论时,邓成明代表对法院报告中的的民事案件高调解率提出质疑。“调解是双方自愿,但法官要真正做到公正地调解,不要变相地强迫一方当事人调解”。邓成明举了自己所在学校的一个劳动仲裁案,仲裁和法院的一审都是对方赢了,学校不服上诉到广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却称,“你不同意调解就判你们输”。“你说我们学校能有什么办法,肯定得同意,毕竟和对方调解比输官司更划得来。”邓成明对在座的广州中院吴树坚院长说。
“后来,我去法院了解,法官说对方是困难群众,要保护。但保护困难群众也要在法律的范畴啊。”邓成明说。
不少代表对此有同感。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说,调解应在双方自愿前提下进行,不能把调解率作为标准,并不是说调解率高就是工作做得好,调解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和法官没关系。他说,曾有人告诉他,由于要追求这个调解率,法官在办案时都劝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故意说如果是去法院,也不会胜诉,来威胁当事人。
人大代表王淑贞也表示,调解是好事,可减少法院成本,达到和谐的目的,但如果将调解率作为一个硬性指标,确定一个具体比例,不太妥当,“有人反映过,来回跑了四五个回合,烦得要死,法院就是不给判,这样下去,市民也不满意,能调解的就调解,有些不能调解的就审判,应该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调解率是一种“中国特色”
对此,来自市中院的列席人员表示,调解率是一种“中国特色”,“去年报告是10%多,今年达到了20%多,调解可以解决很多民生问题,调解率也是法院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调解率增加,就可减少二审程序,我们还专门选了几个资深法官专门去调解,几天就可调解一个案件,成功率达到30%~40%,效率比较高。”
面对着众多代表的“指责”,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显得有些无奈。“我们有时也无奈,因为从最高人民法院至下,要求各级法院特别注重调解,甚至将每名法官的调解结案率和对法官的考核联系起来,这就使我们的法官不得不追求高调解率,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吴树坚说。
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我们也无奈,因为从最高人民法院至下,要求各级法院特别注重调解,甚至将每名法官的调解结案率和对法官的考核联系起来,这就使我们的法官不得不追求高调解率,这就是问题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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