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平代表建议比照淮河治理湘江
把湘江纳入国家大江大河治理计划
特派记者 周小华 唐群雄
“湘江流域地处长江中游,径流量占长江的7.5%,是长江第二大支流。湘江流域治理不仅是湖南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还关系到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背景
母亲河不能承受之重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是全省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密集,人口密集,工业集中。2008年,湘江流域8市实现GDP7698亿元,占全省的73%;全省4个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元的产业,湘江流域占3个。流域内人口4075万人,占全省的59.5%。湘江水域集饮用、灌溉、渔业、航运、纳污等多功能于一体,以湘江干流为饮用水源的人口约2000万人。因此,湘江环境十分敏感,保护湘江、治理湘江的压力很大,任务十分繁重。
声音
直接关系到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湘江综合治理是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吴建平说,湘江流域治理不仅是湖南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还关系到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直接关系到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成功与否。
她介绍,湘江流域治理不仅有明显的社会与生态效益,而且有潜力很大的资源和经济效益,可以拉动内需,促进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还将使长江流域的经济得到持续协调发展,对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建议
比照淮河治理湘江
据悉,湖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湘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在1979年就颁布了《湘江水系保护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省级水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湖南省人大通过了 《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7年出台了《“十一五”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一五”湘 江流域镉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湖南省政府又制定并实施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省、市、县三级及各企业投入资金174亿元,解决湘江流域水污染突出问题。
但是,湘江生态环境问题是长期、历史积累造成的,包袱沉重,解决湘江生态环境问题,面临很大的困难。鉴于湖南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困难,靠湖南力量难以解决湘江流域的污染治理,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因此,吴建平建议国务院比照淮河等“三河”“三湖”的治理办法,把湘江流域污染治理列入 国家大江大河治理重点项目计划,使湘江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确保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安全与可持 续发展。
《长沙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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