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
推动国家排污权立法
袁飞
3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在京西宾馆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金融危机来袭,很多地方开始盲目上新项目给环保带来新压力,企业成本外部化使得“偷排、漏排”现象增加,“执法面临考验”。
据了解,我国煤炭消耗从2000年的10亿多吨增加到去年的26亿吨,巨大的排放增量正在考验中国的环保部门。“一定要加大立法力度,推行排污权交易等经济控污手段。”张全说,“对于项目环评,要变过去上车补票为下车罚票,让违规项目停产并处罚,加大威慑力度。”
已经草拟出《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文本的张全正在忙着找人大代表连署,以期推动排污权许可国家层面的立法进程,并以书面意见形式再次呼吁开征环境税。
2008年2月28日,全国人大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总的来看,上述规定还比较原则,实际操作性差,法律责任不够明确。
张全呼吁,当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法规,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行为,规范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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