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盛连喜做客搜狐 |
2009年全国两会于3月3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搜狐网特别推出“2009年全国两会系列访谈”,邀请高端人物、知名代表、委员以及基层代表等做客搜狐,就民众关心的两会热点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3月6日,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东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盛连喜做客搜狐。
支持取消文理分科 高中知识上移以减轻学生负担
主持人:这几年,教育改革话题比较受关注的就是文理分科问题,您觉得中学有可能取消文理分科吗?
盛连喜:我同意取消。
我先说支持取消文理分科的理由。我认为高中阶段基本上还是一个打牢基础知识的阶段,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都需要进行基础培训和丰富的阶段。在建国后一段时间没有文理分科,那个时候培养的人才很多当了院士,当了科学领头人,他们就是很成功的例子,一个人当工作或者研究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他的文理素养、他知识的积累程度对他的学术事业、思考问题的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涉及到招生制度,涉及到课表,现在课业负担比较重一点,高中有些知识可不可以上移到大学阶段里,总理也要求减轻学生负担,让学生有更大的思考空间和实践机会,让各个阶段的知识要求合理、科学。
实行教授委员会制度 实践学术权利与行政权利分离
主持人:您曾经提出来学术的权利和行政的权利应该分离,才能保证大学里制度的公平?现在有没有制定出来这样的方案,您有没有在学校开展这样的试点?
盛连喜:大学是一个研究学术、培养人才的地方,这里面存在着两种权利,一种是学术权利,师生关系,老教授和讲师之间所形成的、无形但分量很重的关系。第二个就是行政管理,我们觉得大学办得好,关键还是要把教授治学落到实处,使教授成为治学的主体,使得他的积极性能够充分发挥。
我们一直积极推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在学院的层面上,我们实行的是不同于其他学校的领导体制,我们实行的是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负责制度,也就是说让学术上有所作为的、教授委员会的教授,二级学科的学科带头人,让他们组成七到九个人的教授委员会,他们负责教师队伍的建设,学科的建设,学院学术发展规划,负责确定学院整个年度经费的使用框架,确定之后由学校党政班子来执行。这样就把很多学术上的问题,包括谁能不能够提职,谁具不具备教授水平都有涉及。
在学校层面上,我们也在探索学术权利和行政权利的分离,我们成立了两个学术委员会,我们学术委员会和高校法规定的学术委员会不太一样,我们对他的职责进行新的确定,把学术上很多问题交给他们讨论、确定,包括某一个人学术到了什么地位,是不是应该获得什么学术荣誉?这都由他们确定。包括有的学者学术是不是违规了都由他们来判断,调动他们治学的积极性,而我们校长并不进入这个委员会,我们保留一个权利,如果群众对他们决定反响比较大,我们有权质疑,这样对他们既很尊重,又能够协助他们工作。
雷人“学士后”提案也有可取之处
主持人:之前有一个关于“学士后”的提案被网友评为“最雷人提案”,很多网友不理解,您了解这个概念吗?(编者注:在北京两会上,北京政协委员孙狄提交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方案的建议》。在提案中,孙狄建议借用“博士后”模式,在企业中建立“学士后”、“硕士后”制度,为毕业生设立两年的见习期。“大学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企业进行见习,见习期以2年为上限。此阶段内毕业生与企业签订见习合同,不算被企业正式录用,因此也不必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孙狄建议,毕业生见习阶段的生活费由企业发放,企业免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但需按实际发放的见习费缴纳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见习期间允许毕业生轮换企业。)
盛连喜:我认为这可以探索,我不希望把这个作为缓解就业压力的措施,我想不妨当做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一种途径,在国外就业都会看你有没有社会实践,有没有实际工作经历。我们现在说学生的实践能力比较弱,创新能力差一点,为什么?因为他在高校这段学习期间,由于多种原因他的实践机会很少,所以我想如果毕业之后,他对哪个领域感兴趣,利用一年多时间进行实践和探索也是很好的。第二,是不是可以像参照博士后制度那样随时用他,给他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应该给他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我想不妨试一试。
主持人:有的学者担心实行这个制度,假如不规范的话,极有可能这些大学生变成企业的廉价劳动力。
盛连喜:对,这个要规范一下,再一个我觉得学校和企业采取联合的形式共同负起责任来更好一些,学生对学校还是有一定依赖性,有什么事总是希望有学校做保护。高校和企业建立一种合作关系,有一种法律体系保护,我想更好一些。
主持人:有的网友提出来,毕业一年到两年时间内,这个学生可能属于学校的人,学生是否需要再向学校缴纳学费呢?
盛连喜:如果他的档案留在学校,他可以继续借阅图书,甚至他可以听他感兴趣的课程,收不收学费是可以商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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