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依法行政”发布新规重大行政决策不能一人说
□晚报记者 张建群 报道
重大决策不能靠一拍脑袋,或者由一个人说了算,而是要实实在在体现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对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机制,一是重点明确了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包括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要专项资金、处置重大国有资产、确定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等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等八个方面。二是明确了征求意见、听证、专家论证、实施后评估等各项决策程序的适用条件,便于行政决策机关根据不同决策事项的特点,有选择地启动相应的决策程序。同时,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都应当事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
《实施意见》还强调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不得设立行政审批、收费、处罚和强制;规范性文件程序合法,要求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由机关负责人签发。针对不少文件内容过时、滞后于现实需要的情况,建立文件有效期制度和清理制度,督促发文机关及时对文件进行评估、清理、修改或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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