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打造有限责任政府
这轮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解决职责交叉、有权无责、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称等突出问题,从上至下,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有限责任政府。
“新一轮地方政府改革的社会影响和重要性要大于中央的大部制改革”。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认为,“近期多发的社会突发事件,与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有着直接的关系,要通过精简机构、提高效能、减少行政层级来保证中央政策毫不走样地贯彻到基层,避免扭曲和变形。”
但多位受访专家预测,国务院机构多在宏观决策、监督等方面发挥作用,理清职责相对来说容易。而地方政府的编制更为臃肿,职权交叉、权责不清的情况也比国务院部委更严重,梳理工作将会更加艰巨。
据了解,大部制改革是我国自1982年以来的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前五次改革都会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具体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组建一些新的机构和部门,增加一些新的人员,同时也撤并和取消一些已不适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机构和部门。
在实际操作中,新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相当容易,而老机构或人的撤并和取消却比较艰难,始终难以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据报道,辽宁铁岭市有9个副市长、20个政府副秘书长。新乡的副市长编制竟然比铁岭还多2个,秘书长下面有16个副秘书长、6个调研员协助副市长工作。
不少专家认为,这次大部制改革的难点和前五次改革基本一样,即权力和利益的再分配,以及过剩官员的安置。
“地方机构改革涉及‘小部门’变身‘大部门’的整合,这块数量大,涉及人员多,情况错综复杂”。李成言教授认为,“此次地方机构改革以理顺中央与地方权责关系、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推行‘省直管县’模式为主要内容。这部分改革难度可想而知,这会更直接和深刻地触动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目前,我国宪法确定的地方行政区划主要是省、县、乡三级体制,而目前实际实行的却是四级行政体制,市管县成为了一种常态。据统计,我国2000多个县级地区,基本上被300余个地级市管理。财权、事权划分的矛盾,导致近年来市与县之间争资源、争土地、争项目的情况时常出现。
破除部门利益是关键
不少受访专家认为,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存在的矛盾,要通过法律手段和民主手段加以解决,最根本的则是要依法明确省、市(地)、县的职责权限。那么,能否破除部门利益,就成为改革成败的关键。
“地方政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而这个不分的背后,是政府权力‘错位’”。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张鸣教授认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让地方政府从现在的无所不管,回归到公共服务的轨道上来。要缩小政府的权力,一方面把某些审批的权力取消掉,一方面在某些领域彻底退出。最主要的,还是实现行政权力的横向制约——体制、机构和预算的三方面制约。”
“这轮地方机构改革不是简单的加减法,要按中央规定的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备案制度,切实控制机构数量和人员编制”。齐善鸿教授认为,“中央规定的各级政府机构限额应该不得突破,已自设的超限额机构要予以清理。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从深层次上认识这场改革,这就是精化政府职能、优化队伍配置。政府职能的盲目扩大必然导致编制超编、行政效率下降;队伍配置的优化程度直接关系到机构的有效性。以往的教训表明,新的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能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把握。”
“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推行大部制,一定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能搞形式主义,也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以地方特点为由不改革”。龚维斌教授建议,“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准确定位政府职能的基础上,认真考虑快慢、难易、集散、大小、分合、去留、增减、内外、上下、条块等10对关系,即:改革速度的快慢、改革切入点的难易、职能的集中与分散、机构规模的大小、机构的分合、人员的去留、机构和人员的增减、政府与党群组织的内外联动、上下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对应关系、地方政府与垂直部门之间的条块关系等,尽量统筹谋划、整体推进,避免单兵作战、顾此失彼。”
“机构改革应当特别重视行政责任的规定,无论是部门主要职责还是部门内设机构,都应当非常清楚地规定在法制工作方面的责任范围、责任目标和责任主体。”国家行政学院杨小军教授认为,只有明确具体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相关工作才会有考核标准,行政问责也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大部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一些配套的改革”。毛寿龙教授建议,“一是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问题。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的思路,重新建构政府权力结构和政府的运行机制。二是党政权力对接问题。大部制改革最终会涉及党政部门权力的对接,必须靠政治体制改革配合推进。三是改革的策略和方法选择。大部制改革的最大阻力,仍然是多年来被强化了的部门利益。在具体推进过程中,改革的策略和方法就显得很重要。”
多数受访专家则表示,地方机构改革肯定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需要从机制、体制、制度和监管等方面入手,加大检查、考核、监督和奖惩力度,把机构改革的效果与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政绩、任用和提拔紧密结合,促使其按照机构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完成改革任务。(记者 李松)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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