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正青终审仍要坐牢4年
昨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及其弟董德伟、同学赵书亚被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经过书面审理,广州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并给出了详尽的裁定理由。
此前,董正青等被告及其辩护人一再对中国证监会认定2006年5月10日为内幕信息形成日提出强烈质疑。
内幕信息何日形成是关键
昨日,广州中院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证券交易活动中,内幕信息的基本特征是重要性和非公开性,确定性并非内幕信息的基本特征。“广发证券借壳上市”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广发证券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基本确定壳资源、与被借壳公司协商,董事会决定借壳公司、与被借壳公司签订合同等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信息对被借壳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均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对延边公路股票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每个阶段的信息一旦公开将对延边公路股票价格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2006年5月10日,正是广发证券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已基本确定借壳延边公路的阶段。事实上,延边公路股票从该阶段信息形成后直至公告停牌前、复牌后,其市场价格不断持续上涨。因此,内幕信息形成日确为2006年5月10日。
作伪证证实泄露内幕
在一审判决后,董正青及其辩护人提出,没有具体的董正青与董德伟及赵书亚的通话时间及通话内容,以证明董正青泄露了内幕信息。对此,广州中院认为,董正青的供述及董德伟买卖延边公路股票的异常交易、事后向中国证监会作伪证等客观行为相互印证,足以证实董正青向董德伟泄露了内幕,董德伟利用该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事实。同样,董正青与赵书亚的供述相互印证,也能证明二人的违法行为。另外,泄露内幕信息的方式多种多样,并非只有通过电话联系这种方式,缺少通话记录一份证据并不影响事实认定。
泄露内幕信息罪要处罚金
上诉时,董正青及其辩护人提出,他在该案中并未获利,判处罚金缺乏法律依据。广州中院认为,泄露内幕信息罪与内幕交易罪是规定在同一刑法条文中,对两罪处刑时必须并处罚金。
本案中,董德伟是在董正青的一再要求下才购买延边公路股票,董正青对董德伟获取违法所得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因此,对董正青判处罚金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对于3名上诉人提出的超期羁押问题,广州中院表示,原审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已依法办理了延期审理的相关手续。
现场:董正青听判后自称守法公民
昨日,原本定于下午2时30分开始的宣判,因为未能及时押送3名上诉人,推迟了一个小时。董正青、董德伟、赵书亚3人依然穿着橙色的省看守所背心及蓝色运动衣裤。3人入庭时,坐在旁听席前排的家属略显激动地站了起来,被法警勒令坐下。
董正青等3人笑容满面地向家属致意。在法官宣读事实认定部分时,听见终审的事实认定与原审无异,董德伟和赵书亚相继低头搓脸,唯独董正青一直端坐听判。
宣读裁定后,法官询问3名上诉人是否有异议。一审判决后曾激动地大呼“冤案”的董正青表现平静,说:“作为一名守法的公民,我愿意遵守终审裁定。”董德伟则说:“对事实认定有意见。”但并未表示要申诉。而赵书亚在表示服从终审裁定后,发言说:“我作为一名守法公民,通过该案的审判,了解到一桩冤案是怎样产生的……”他还未说完,便被法官制止。
在法官宣判退庭时,董德伟忽然提出是否能与家属说几句话。法官思忖片刻后说:“每家只留一名家属代表就好了。”于是,法警将其余旁听人员请出法庭,只留下3名家属。记者在门外隐约听见董正青等人似乎还在对裁决表达不满,但情绪不算激动。数分钟后,董正青等人走出法庭,脸带笑容与家属挥别,显得很轻松。
一名年轻男子随即询问律师:“会关在哪里?什么时候可以去探望?”昨日,旁听人数比庭审和一审判决时大为减少。一名广发证券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次来也是想送送领导和老朋友。
事件回放:利用内幕股市套利
对于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涉嫌泄露内幕消息一案,一审法院天河区法院先后于2008年7月18日和8月1日两次开庭审理。
天河区检察院指控:董正青在任广发证券总裁期间,从2006年2月至5月,多次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的内幕信息透露给董德伟,并指使董德伟买入和卖出延边公路股票。董德伟利用该内幕信息,于2006年2月23日至10月18日,通过其控制的股票资金账户大量买卖延边公路股票,共投入资金人民币7000余万元买入延边公路股票1457万多股,卖出获利人民币5000多万元,并将本金和账面盈利全部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1亿多元。
其中,董氏兄弟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2006年5月10日至6月5日价格敏感期内,买卖延边公路获利人民币2284.67万元。2006年5月,董正青又将内幕信息透露给被告人赵书亚。赵书亚利用该内幕信息,在价格敏感期内买卖延边公路股票获利101.73万元。天河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董正青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董德伟和赵书亚犯内幕交易罪,分别获刑4年及1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万元及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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