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行人8项交通违法 抄告单位或社区
昨日上午,人民东路路口,交警将一名闯红灯的女子拦下,并告知她所在的社区或单位将收到一份《市民交通违法抄告单》。即日起,成都市交管局在首次推出“市民交通违法抄告制”。
时间:昨日上午10时50分起
地点:人民东路路口
推行首日
交警连掏《抄告单》
昨日上午10时50分,人民东路路口交通秩序井然。不料,就在人行横道路口的信号灯变红时,一名年轻女子突然小跑着从顺城大街的人行道冲入非机动车道。行至路中间时,来往的车流阻碍了她的步伐,交警一分局交警陈聪连忙上前将她带到安全地带。
“请问你叫什么姓名?你的家庭或单位住址在哪?我们会将你的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到你的社区或单位。”交警陈聪对年轻女子闯红灯的行为严厉批评后,掏出了一本《抄告单》,他详细记录女子的相关资料,待对方签字后将其放行。
又过一会,人行横道的灯变绿了,一男子逆向骑着自行车过了街。陈聪将其拦下,并开具了又一份《抄告单》。接着,陈聪赶到了两名违法者所属的青年路社区,将一张蓝色的《抄告单》张贴在了该小区的公示栏里。
8项违法行为 个人要遭抄告
“本次新推出的《抄告单》针对所有违法的交通参与者,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陈聪对违法者进行处理时,将一份《抄告单》出示给记者看。
《抄告单》上需填写的内容包括违法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单位)、违法时间、违法地点、交通方式。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主要列举了8项:闯红灯;超线行驶;进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过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其他。非机动车、行人的违法行为也列举了8项。
交通劝导员
也可开具抄告单
“每一份《抄告单》上都会盖有交警分局的公章,需违法当事人签字、执勤人员签字。”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执勤交警,路口协助交警执勤的文明交通劝导员可以开具《抄告单》,违法者现场是不会拿到《抄告单》的。交警开具《抄告单》后会交回分局,统一将第二联按照违法者的住地进行分类,再统一交给住地的所属分局,由所属分局的交警分局进社区进行公示。
一人交通违法
社区评“文明”受影响
“我们希望达到这样的效果:一旦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在单位或社区被公布,被其同事、邻居、亲戚会对违法者进行提醒和劝告,从而达到提升违法者交通法则意识、营造文明交通环境的目的。”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抄告单》通报到违法者所在的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后,还会作为该社区、单位评选“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以全面提升我市交通参与人的文明交通素质。
争议:
抄告公示侵权不?
市交管局:
公示不文明 属正常交管方法
对于市交管局新推的抄告制度,部分市民提出的会不会侵害违法者本身权益的疑问。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称,张贴在社区的《抄告单》只是对违法者不文明的违法行为进行公示,本身是一种交通管理方法,没有涉及到违法者的隐私,因此不会侵害违法者的权益。
律师:有必要,但应完善法规
四川兴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兴超认为,市交管局此次的公示制度从其必要性和管理对象来非常有必要,这是行政管理的一种进步、也能提高被管理者本身的交通安全意识,值得肯定。但是,相关公示制度是不能带着让违法者“出丑”或“变相出丑”的目的来解决问题。由于《行政处罚法》里没有专门对公示交通违章者违法行为的条款,因此市交管局此次的做法也值得探讨。建议相关部门尽快从法规上对新推的公示制度进行完善,要依法建立交通违法处罚公示制度。 本报记者 周滔 摄影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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