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着眼化规范执行工作流程,内抓机制建设,外强监督管理,提升执行透明度和办案效率,顺利甩掉了“执行难”的包袱。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该院执结新收案件163件,执结率达到91%,清理出旧案41件,已全部执结完毕。
内抓机制建设:推行“四个一”工程 “四个一”工程:即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确立一个执行理念,规范一套制度体系,缩短一半执行期限。
该院年初成立了执行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成岩亲自挂帅,分管院长、执行局长任副组长,各执行庭庭长为成员,多次召开执行调度会,分析研究案情,把握执行动态,做到“一案一汇报、一案一研究、一案一总结”。确立了“执行为民”的工作理念,将每一起案件的执行,每一个执行措施的制定都落实到“执行为民”理念中,切实强化“为百姓办好案子”的责任意识;先后制定规范了《执行过付款管理制度》、《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落实“五个严禁”的工作意见》、《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审批制度》等11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统一规范的执行制度体系;重视加强执行期限管理,推行“期限减半”的工作方针,院长亲自监督到每一起案件执行期限,执行超过法定半个期限,院长点名全院通报,案件转人执行,取消责任法官年终评优资格,并纳入执法档案。
外强监督管理:抓好“三重”监督 “三重”监督:即抓好执行案件质量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和当事人监督。
该院重视加强执行质量监督,在审监庭设立执行案件质量监督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审查执行案件,发现执行卷宗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不当、文法错误的,立即转回责任法官,并限期整改;制定《关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案件进行全程监督的意见》,特邀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门对法院执行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将监督名单在立案庭公布,由当事人自主选择1至2名监督员,监督到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在执行结案后写出监督意见,并附执行卷宗,永久存档;向当事人发放《执行廉政告知书》和《“五个严禁”的规定》,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由当事人监督法官执行行为,一经举报查实,责任法官立即调离执行岗位,并将视情节给予通报、警告、记过、开除处分。(孙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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