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4月5日电(记者赵仁伟)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探索完善行政案件和解结案机制,目前有60%以上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实现了“民告官”案件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介绍,山东省法院系统一审受理的行政案件总量连续7年来居全国第一,2008年达到24580件,占全国的五分之一强。在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同时,山东省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的案件类型也在发生变化,从最初的土地、治安案件为主,发展到目前已涵盖所有的行政管理领域。其中,房屋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两类行政案件近年来呈较大幅度增长的势头,2008年,山东省法院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1369件、占全省行政案件总数的5.6%,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1311件、占5.3%。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针对近年来“民告官”案件呈现的新特点,全省法院不断加强审判管理,实现了案件质量、效率和办案效果的不断提高。目前,全省行政案件呈现上诉率、改判率、申诉率逐年下降、结案率逐年上升的局面,审限内结案率达9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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