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造东大街、南部新区、天府新城金融集聚区
鼓励银行扎堆三地 最高补贴5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刘祎) 市政府昨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等九个方面提出了38条措施,支持金融业发展。
关键词:发展目标
2012年金融机构达到200家
意见提出了成都金融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2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到201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
意见同时明确提出,要构建西部金融机构集聚中心、西部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及全国一流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到2012年,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00家。到2015年,后台服务中心达到45家,其中新增后台服务中心30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使成都成为全国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最多、配套服务功能最完善的城市之一。
关键词:集聚发展
购买办公用房有补贴
在继续加快东大街“金融一条街”建设的基础上,成都还将着力打造南部新区金融总部商务区(北起高新区繁雄大道,南至民丰大道,东起天府大道,西至站华路);加快推进天府新城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抓紧规划第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进入集聚区的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给予连续3年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20元/平方米;自建自用办公用房所需土地,可按照土地拆迁整理成本挂牌出让。每家金融机构享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资金按照市、区税收分享比例承担。
关键词:信贷投放
成立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机构
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意见明确,金融机构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30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金融机构设立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机构,该机构对小企业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5亿元,给予10万元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郊区(市)县支行年度新增存款的70%以上投放当地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关键词:企业上市
2012年新增上市公司20家
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成都市将设立成都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企业上市和地方资本市场建设工作。建立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机制,力争到2012年新增上市公司20家。
关键词:地方金融机构
成都银行将跨区域经营
整合地方资源,努力使成都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发展成为全国一流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支持成都银行跨区域经营,力争3年内设立5家跨省分支机构,监管评级达到二级以上;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尽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地方证券、期货、信托公司做大做强。
在此基础上,培育新的地方金融机构,加快组建地方法人保险公司,积极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关键词:农村金融改革
2012年新增9家村镇银行
鼓励各类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和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到2012年,全市新增村镇银行9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以上,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到相邻区(市)县设立分支机构;发展壮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和农村产权担保公司,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
关键词:资金扶持
财政安排资金扶持金融业
为加快金融业发展,成都还将设立金融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金融专家,为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同时,依托我市各类金融培训资源,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联合设立成都金融培训中心,为成都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意见还特别提出,设立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从2009年开始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金融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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