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开文)记者昨(14)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五保和医疗救助,震后城乡低保补助增幅创历年之最。
省民政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底,我省城市低保对象为185.46万人,较上年增加6.28%,累计支出26.5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24元,较上年提高33元。
农村低保对象为351.45万人,增幅达57.67%,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做到了应保尽保,累计支出14.09亿元,累计月人均补助从上年的23元提高到41元。将因灾致贫的82075名城市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将因灾致贫的556133名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
震后,我省加大了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截至2008年底,全省累计救助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患者52.18万人次,人均救助101元。救助农村贫困患者69.60万人次,人均救助1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