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
中国社会科学院4月23日在京召开“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并发布2009年《房地产蓝皮书:中国房地产发展报告》。蓝皮书认为,中国房价深幅大调可能性较小。蓝皮书建议,应抓住房地产市场调整机会,改革和完善房地产税费制度,开征房地产资产持有税,减少流转环节税费。
房价深幅大调可能性较小
我国房地产市场自2007年9月开始进入调整,虽然房价仍在上涨,但销量已下降;2008年年中房市调整趋于明朗,不仅全国大多数城市销量锐减,更有前期房地产价格领涨城市房价出现下行。
之所以认为中国房地产价格出现深幅大调的可能性不大,蓝皮书介绍,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房价泡沫累积有限。特别是在房价快速上涨期间,国家采取了限制外资炒房、抑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等政策措施,房价泡沫并未大范围显现,而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犹在。
蓝皮书说,据国外研究显示,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后,首先是量减价升,之后是量价齐降,之后会出现房市回暖现象,大概需要两年时间。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整至2009年下半年也到了两个年头,房市回暖存在着可能性。
蓝皮书强调,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及时地调整了宏观政策,如大幅降息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放松信贷等,对房地产市场是利好。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下,我国宏观经济有望在下半年走高,从而推动房地产景气度回升。在国家放松购房信贷、鼓励购房消费的政策刺激下,市场需求将有补偿性释放。一些房价前期调整幅度较大的城市房市有可能率先走出低迷,趋于回暖。
建议开征房地资产持有税
蓝皮书认为,高额交易税费的征缴一方面抑制了房产市场投资和投机性需求,另一方面也增加了房地产正常交易成本。既限制了房地产资源流动,降低了房产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形成市场供过于求的预期,加剧房产市场波动。因此,为活跃房地产市场,拉动市场需求,有必要清理房地产交易流转环节税费,取消多数税费项目,部分必须保留的税费项目也应适当降低税率。
同时,蓝皮书认为,对房地产资源征收持有调节税,有利于社会公平和提高房地产资源的使用效率。对开发企业超出规划周期的闲置土地和未售房产征收房地产资源闲置调节税,抑制囤地囤房,加速土地资源和开发资金流转,促进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并对于非开发企业持有的房产统一征收房地资产持有调节税。
蓝皮书建议,国家认定的标准以下的自住房可减免持有税,鼓励自住性购房需求,同时,租赁性住房凭合法租赁合同可申请税收减免,鼓励闲置住房资源进入租赁市场,增加租赁市场供给。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