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特别报道
本报记者 周斌 马利民
铃……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周祥康抓起电话,未出其预料,又是一家省内重点工程建设单位邀请他参加灾后重建工作会议,主讲如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问题。近期,这样的电话周祥康接到了很多,每次他都会欣然前往。
“在灾后重建工作中,更应加大职务犯罪预防的宣传力度,只有警钟长鸣,才能减少"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事情发生。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是预防部门的责任。”
其实,早在“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不久,四川省检察院就意识到了灾后重建将涉及巨额资金和大量建设工程项目,极易引发职务犯罪问题。为此,2008年5月底,省检察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抗震救灾中同步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对灾后重建中的重点工程和政府投资的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控,协助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
2009年4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了解到,自5·12汶川地震以来,全省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共出动398人(次)到抗震救灾一线开展震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开展预防咨询活动483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628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40余份,帮助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落实预防措施1538项,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6次。“目前凡有检察机关进行跟踪服务的灾后重建重大建设项目,均未发现职务犯罪案件。”
紧抓大型重点建设项目 “没想到监督也能创造经济效益!”2009年1月14日,四川矿山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矿公司”)董事长杨军对江油市检察院检察长杨育正打来电话表示感谢时,心情非常激动——检察院对川矿公司灾后重建项目的介入已为其节省了1000万元。
据杨育正介绍,川矿公司为江油市大型国有企业,在地震中生产水泥的车间和设备遭到严重破坏,而震后水泥需求量大增,川矿公司急需重建恢复生产,包括其他重建项目涉及总资金近20亿元。
因为灾后建筑市场相对混乱,也为保证重建项目的公正透明,2008年6月,川矿公司主动找到江油市检察院,要求对其重建全过程进行监督。双方是想到了一起,“川矿公司是国有企业,其重建本身就是检察院监督的重点,同时我们也想借此总结经验,探索灾后重建中职务犯罪预防的新路子。”杨育正近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随后,江油市检察院迅速派出监督小组,指导重建项目参与人员与川矿公司签订了《廉政责任书》,并帮助川矿公司起草制定了《川矿灾后重建项目竞争性谈判管理办法》;同时,在对先期即将进行招标的5个小项目进行了全面了解后,检察官直接参与了招标过程,对招标单位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招标时,监督封存招标单位代表的通讯工具等,严防串标抬价等暗箱操作。一系列举措下来,“原本矿山公司预计为5个小项目投入2700万元,最后实际投入了1700万元,节省资金达1/3多”。
“今后江油市所有灾后重建大型项目都要参照上述模式进行监督。”杨育正说。
采访期间,多位灾区检察长向记者表示,检察机关将把大型项目重建作为职务罪犯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紧抓资金监控和质量监控两条线,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职务犯罪预防向乡镇延伸 除了监督大型建设项目之外,基层职务犯罪的预防也是检察机关不可忽略的重点。从目前的案例看,灾区多起职务犯罪案件恰恰发生在乡镇村一级。
2009年3月13日,四川省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利用职权索取受灾群众救济金的案例:2008年8月至12月期间,资阳市碑记镇某村村主任赖某、村支书何某利用给受灾群众办补助款,以帮忙“跑路”、要“打杂费”的名义,先后11次向8户受灾群众索取现金2万余元。之后两人被检察院以受贿罪立案查处。
无独有偶,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期间,自贡市仲权镇某村村主任彭某、村书记陈某和村秘书杨某也以同样的手法向受灾群众索要好处费,涉及金额达1.7万元。
“这样的救命钱也敢拿,真没人性!检察院查办得好!”记者近日在基层采访时,很多受灾群众听到上述案件都拍手称快。
“目前基层对灾后重建物资的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但确实有一些地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崇州市检察院检察长何文全对记者说,在我国乡镇一级,法院有巡回法庭,公安有派出所,司法机关有司法所,唯独检察院没有派出机构,“我们也一直在思考如何能够让检察工作向灾区基层延伸,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及时了解基层重建中款物的发放等情况”。
为此,2009年3月20日,崇州市检察院在重灾乡镇鸡冠山乡建立了全市第一个检察工作点,为全省第一批建立的灾区乡镇检察工作点之一。“我们当天在鸡冠山乡挂了牌,抽调干警以定期驻点的方式提供监督服务,及时解决了一些群众的疑问,有效地起到了警示和监督的作用。”
至4月14日,崇州市检察院在全市25个乡镇都建立了检察工作点,“我们在每个乡镇都聘请了当地群众做联络员,重灾村还聘请了信息员,并对他们进行了法律培训,平时由他们收集问题和信息,我们再集中处理,也解决了力量有限的问题”。
据介绍,目前灾区很多检察院都开始在乡镇设立检察工作点,4月24日,都江堰市检察院就为其第一个乡镇检察工作点进行了挂牌仪式。
预防成果呈现“万紫千红” 青川县作为极重灾区,灾后重建任务很重,涉及巨额资金,而青川县检察院因人手紧张并未设置独立的职务犯罪预防科,其职责由反贪局承担,可反贪局也仅仅只有8名检察官,怎么办?
“在尽力发挥职能外,只能借助外力,与行政单位共建预防体系,提高他们的法律防范意识。”4月24日,青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国平微笑着对记者说,“我们专门制订了一个预防灾后重建职务犯罪的意见,目前正在上报县委申请以其名义发布,内容涵盖检察机关与县纪委、监察部门加强联络与衔接;针对国土部门、财政部门等涉及灾后重建大量资金的部门,根据其职能的不同,检察机关分别与他们建立不同的预防机制;对于满足一定限额的重建项目,检察机关进行全程跟踪,与承建单位逐一签订《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确保物资使用安全等。”
李国平认为,预防成效的关键是不断提高干部的知法守法意识。早在抗震救灾期间,李国平就带领着检察官们多次扮演着“老师”的角色,奔波于各行政机关之间,或把乡镇村干部集中起来,在帐篷中进行法制宣传;灾后重建中,讲课的次数更为频繁。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灾区各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各具特色,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周祥康对此形容为:“四川省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各地都有亮点,汇集在一起就是一束万紫千红的鲜花;全省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也不一样,采取灵活的、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真正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
据介绍,目前四川省检察机关围绕保证政府投资资金安全、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干部不出问题的工作目标,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加强预防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开展对灾后重建和省内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在不少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中已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