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系列报道③
新型村级治理夯实法治城市基石 本报记者 马利民
四川省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特别是随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推进,基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
用民主的办法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既是过去的成功经验,又是新形势下的紧迫要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仅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基石。
在这种前提下,成都市着力强化农村基层自治功能,扩大基层民主、改善治理结构,创造性地构建起在党组织领导下,以政府管理为基础、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的村级治理机制。经过一个阶段卓有成效的运行,已经成为基层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基层社会和谐的坚强保障。
村里的议事会制度使得村务更加阳光 “每亩田每年付650斤大米的租金,每亩地每年付500斤大米的租金,我基本满意,没有意见。”
“租金价格可以,但是必须采用先付款后租地的方式,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大家的利益。”
这是新津县普兴镇袁山村议事会研究引进企业占地租金问题的一个场景。
“大家对租金是否满意?对付款方式有何意见?对此事有无更好的建议?”经过议事会成员的激烈讨论,最终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议定了解决方案:对于租地租金问题,大家都表示同意;对于付款方式,按照先付款后用地;企业延迟1个月付租金,必须缴纳15‰的滞纳金,延迟两个月付租金,视为自动放弃合同,我们将收回土地使用权。会后,所有参会人员都在会议记录上愉快地签字进行了确认。
2008年初,新津县普兴镇袁山村成为成都市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试点之一。成为试点后,袁山村很快建立起了村议事会制度,村务在“阳光”下运行,保证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管理,使当地的工作走上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实施规范的民主程序为村干部减了负 类似的事情在邛崃市油榨乡的马岩村也发生过,马岩村是全市的贫困村,原来每年村集体经济收入只有茶园承包款1000元,连村支两委的办公经费都不够。新成立的驰鑫农林合作社和村级标准化养猪场让村上每年有了一定收入,村议事会也开始思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理财监督机制。经过商议、审议、表决等6项程序,最终从议事会成员中选出5名人员作为理财监督员。选出来的理财小组对每一项开支都要有完整的理财章才给报销。理财章一分为5,每个理财小组成员各持一份。整个选举过程都详细记录在了《新村发展议事会工作记录本》上。
农村议事会制度的规范实施在某种程度上也为村干部“减了负”。采取民主决策议事,虽然程序比过去复杂了,但是广大村干部反而感觉轻松多了,“严格的议事监督程序既是对群众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让决策规范的同时,也减少了我们与村民之间的猜疑和矛盾。”
农村民主监事会成为村民们的保护神 “经研究报经村党支部同意,今天召开双堰村议事会第三次会议,现在清点到会人数,应到25人,实到25人。请监事会公布今天参会人员到会的监督结果。”
“今天村议事会成员应到25人,实到25人,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召开本次会议有效。”
双流县三星镇双堰村议事会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由5人组成的村民主监事会成员正认真履行着自己的职责,专心倾听着每位村议事会成员的发言,并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监事会负责人再次宣读“监事会报告监督结果。本次会议应到25人,实到25人,参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有效;议事过程符合《三星镇双堰村议事会组织办法(暂行)》之规定,形成的1个决议真实有效。”
随着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建立,民主监事会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门,通过专司监督权,实现了与村议事会的协调运转,确保了村级决策、执行、监督权的落实到位,避免了村级组织职责不清、独掌大权的现象,使每项监督措施都能得到群众支持,每次监督结果都能得到群众认可,成为了村民的“保护神”。
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依法治理前行 依法治理,无法不行。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运行中,村民议事会成员的选举,村级议事规则的制定,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都坚持和体现了法治精神。
“议事会职能职责:对涉及本村产业发展规划、土地综合整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社会事业发展等重大事项提出初步方案;支持和帮助各类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专合组织正常运营,推动本村产业发展;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等确权登记工作;吸纳和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这是邛崃市油榨乡的马岩村《新村发展议事会工作记录本》的扉页上清晰印着的内容,除此之外,新村发展议事会民主决策“六步工作法”也赫然在案。
基层依法治理在确保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民主性、规范性和合法性的同时,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也带动着基层依法治理沿着正确轨道不断前行。
新村级治理机制与统筹城乡改革并进 2003年,新都区木兰镇党委书记的公推直选是成都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标志性起点,它唤醒了基层民主的力量,而2008年开始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建设是成都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转折,它是对成都市基层民主力量的彻底释放。
2008年初,为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都市决定鼓励一些区(市)县探索建立新型村级治理机制,邛崃市、双流县、新津县等地很快诞生了新村发展议事会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或是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由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打破了原来村两委“包揽一切”的管理方式,部分基层组织还设立了议事监督委员会和非议事监督小组,确立了村民在灾后重建和城乡统筹中的“主角”地位。
在农村制度改革过程中,确权问题成了一大难题,一些村组的公共房屋确权工作因涉及面过宽,难度过大,往往需要挨家挨户征求村民意见,村干部在工作中常感觉费力不讨好。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出现,在解决确权矛盾方面大放异彩,正如双流县三星镇双堰村的一名村干部所说“一直是老遗留问题的村办公室占地确权问题,短短的一次村议事会就能解决了,结果让村干部和普通群众都皆大欢喜。”还权于民既发扬了民主,又提高了效率,将干部与群众拧成了一股绳,共同朝着美好的未来前行。
新型村级治理机制最大的特点是将基层治理与基层民主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按照民权民定、还权赋能的原则,“三分离、一完善、一改进”的改革思路(即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社会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政府职能与自治职能分离,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改进农村党组织领导方式),充分体现民主,发挥村民意愿,通过构建基层议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基层运行机制,实现“节点式”民主向过程化民主的转变。
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是否保障到位,是新型村级治理机制能否焕发活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成都市委始终把村(社区)干部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环节。对基层干部做到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先后多次就规范村(社区)干部补贴、完善村(社区)干部社会保障及调整村(社区)工作经费标准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了各区(市)县基层村(社区)干部经费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全面超过市上确定的最低标准,实行了绩效补贴和工作经费项目补贴,并由财政足额保障,双流、邛崃村(社区)干部补贴从600元、400元分别提高到1200元、600元,每人每年绩效补贴2400元、1200元。37个重灾乡镇的村(社区)干部和基层组织的专项补助,也已落实到位。并进一步规范了村(社区)干部职责,完善了选拔任用、保障激励、教育培训、监督约束和帮扶关怀等制度,初步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村(社区)干部管理体制。基层干部正以澎湃的激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到成都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大潮中。
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为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灾后重建发掘了潜力、注入了活力、增添了动力,正成为一支活跃在成都市改革一线的中坚力量。2008年12月,成都市委出台《关于构建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固化了村民议事会制度,进一步理清了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成绩固然可喜,但也要清醒认识完善基层治理机制的长期性和渐进性,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运行效果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检验。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新型村级治理机制的进一步深入推广和延伸,它所释放的能量必将成为助推成都市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创建法治成都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