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邹文彪报道 昨日,记者了解到,南昌市拟出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性质、面积上限、享受补贴的面积上限及选购住房的区域范围。
据悉,从去年开始,南昌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实物供给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此次拟出台的办法规定,货币补贴中签家庭(简称“补贴家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中签单》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选购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货币补贴的补贴面积上限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部分不予补贴,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按实际建筑面积补贴。普通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时间为准。补贴家庭通过按揭方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首付款不得低于政府给其发放的补贴金额。如果政府补贴金额低于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差额部分由补贴家庭补齐。
同时,办法也明确了购房区域,即“一核五片”区域以及桑海开发区,英雄开发区范围。“一核”由昌南、昌北两部分组成,包括中心片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朝阳片区、牛行片区、红角洲片区、长堎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片区;“五片”包括莲塘组团、望城组团、湾里组团、乐化组团、麻丘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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