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四驴子”一审被判20年
郭云智(绰号“郭四驴子”),原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交通村党支部书记,曾连续多年被评为白城市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被评为全区十佳村党支部书记,是省、市、区人大代表,2005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新闻回放
5月8日,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对以郭云智为首的涉黑团伙进行了公开宣判。因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1项罪名,郭云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28名团伙成员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至18年不等。
组织犯罪团伙 他是“土皇帝”
法院审理查明,郭云智在任白城市洮北区林海镇交通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长期以“土皇帝”自居。郭云智以其家族人员及亲信组成交通村村委会成员,逐渐形成以村委会为依托,以郭云智为组织、领导者,郭秀莲、邱国、袁占有为骨干成员,郭云起、郭建光等9人参加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偷盗、烧账本 啥事儿都敢干
手中有权、手下有人后,郭云智就肆意指使犯罪组织其他成员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三人轻伤、一人轻微伤;非法拘禁他人,作案两起,且造成一人轻微伤;伙同他人非法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枪支一支;指使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欺压百姓。为攫取更大利益,郭云智还指使郭秀莲、邱国、袁占有等人盗窃公私财物,作案16起,赃物总价值折合人民币59441.6元;指使他人擅自砍伐公私合法所有的林木,作案6起,合计21.67立方米;为逃避依法查处,掩盖其涉案书证,他还指使郭秀莲、郭云起、白鹤贵,将交通村的会计总账账簿、现金账簿等账簿,拿到村委会后侧的锅炉房附近烧毁;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作案4起,赃款合计人民币39.25万元……
雇人行凶 致人多处骨折
2007年10月中旬至11月初,郭云智、郭秀莲为了报复去北京上访告郭云智的人,曾多次找到杨海潮,让其找人将上访的交通村村民颜庆德、王海森二人腿打折,均未果。郭云智、郭秀莲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们又指使刘海(化名)找人去“修理”颜庆德、王海森。刘海找来刘成(化名)等9人来到交通村,在邱国、申久玉的分别带领下,刘海等人头戴口罩,手持镐把、铁棒等工具,闯入颜庆德、王海森两家,用镐把等将颜庆德及其妻子李凤英、王海森及其妻子田淑娟打伤。事后,郭云智交给郭秀莲两万元钱,让其交给刘海,以示酬谢。2008年春节前,刘海为躲避此事,郭秀莲又给了他5000元钱,资助其逃跑。
经松原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颜庆德的左手第五掌骨基底骨折、左肱骨、左胫骨、右髌骨骨折,属轻伤;王海森的腰椎3、4横突骨折,属轻伤;田淑娟的左尺骨、左胫骨骨折、L3右侧横突骨折,属轻伤;李凤英的头皮血肿,属轻微伤。
罪行累累 一审被判20年
8日,法庭对29名被告人进行宣判。
判决郭云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3万元。
其他28名团伙成员最高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最少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同时,法院判处郭云智、郭秀莲、邱国、申久玉、郭继龙、赵晓明等人,共同赔偿王海森经济损失35610.39元,田淑娟经济损失62796.54元,颜庆德经济损失16759.56元,李凤英经济损失2291.10元,并互负连带责任。
■恶行回放
称霸交通村 恶行数不完
除了法庭判决的罪名外,从郭云智团伙的其他违法事实中,也足以看出他们称霸一方,横行乡里。
影响他午睡 要“赏”嘴巴子
2004年夏的一天,郭云智在交通村村委会午睡,此时,与村委会一墙之隔的交通村小学操场上,几个学生正在玩闹。被吵醒的郭云智勃然大怒,派人到学校将李某等几名学生叫到村委会院里,命令所有学生靠墙站成一排。随后,郭云智走出屋,“赏”了每个学生嘴巴子后,才将他们放回学校。
村民去歌厅 就得交罚款
2007年3月8日,交通村村民王桂琴、金晓峰、王丽萍、卢淑清等人去林海镇一歌厅唱歌。郭云智知道此事后,指使袁占有、郭秀莲、邱国、郭云起等人到每个去林海镇歌厅唱歌的人家去罚款,每人罚款100元至200元不等。老百姓去歌厅唱歌就罚款,是郭云智定的规矩,村民必须遵守,不然就会挨打。本报记者 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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