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27 02:21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曹秀娟)记者今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共建的“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基地”近日正式挂牌。
相关的减刑、假释方案的出台,使这一工作更具可操作性。据悉,以方案的形式,落实国家对未成年犯适度从宽的政策,是太原市中院在全国的又一创举。
多年来,虽然国家刑事法律政策对未成年犯的减刑、假释条件比照成年犯要适度放宽,可因种种原因均没有有效地予以落实,甚至假释工作得不到正常开展。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太原市中院与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共同出台了《关于共建“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基地”的方案》。
方案特别强化了减刑工作。试行标准如下: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三个月至十八个月;悔改表现突出或者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六个月。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同时对减刑的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做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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