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7月29日电记者王斗斗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今天在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诉讼难、执行难、息诉难等问题,抓好全程、全员、全面调解。
沈德咏说,全程调解就是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一审、二审、再审、信访的全过程,充分利用一切调解机会,提高调解成功率。
同时也要注意确保各诉讼环节之间的有机衔接,避免久调不决。
全员调解就是充分调动法院内外一切有利于调解的力量形成调解合力。同时也要注意加强诉内与诉外调解的协调规范,尤其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全面调解就是要把调解案件范围从民事案件扩展到行政、刑事自诉、轻微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国家赔偿、执行案件上,积极推动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行政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同时对于不适合调解、法律规定不得调解的案件,一律不得调解。
沈德咏指出,调解和判决都是处理案件纠纷的方式,调解要实现“案结事了”,判决也要实现“案结事了”,哪种方式有利于实现这一目标,就选择哪种解决方式,既不能为调而调,也不能为判而判,任何时候都要正确处理好调解与判决这两种审判方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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