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元案也反映出一些地区特点:一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发生在建设领域的犯罪有所增加;二是内蒙古是资源大区,资源领域的犯罪也比较突出
记者注意到,检察机关公诉的徐国元一案中,涉案的公司共有9家,其中房地产或建筑公司4家———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赤峰市鑫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矿业公司4家———赤峰白音罕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赤峰市巴林左旗白音诺尔铅锌矿、赤峰市宁城县宏大矿业有限公司,各占了半壁江山。
而这8家企业涉案金额超过了千万,占到了徐国元收受金额的96%以上。
除了前述3家公司的请托事项和徐国元收受请托方的财务金额,其他的公司也在这种不正常的关系下获得了利益。如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经过徐国元向时任赤峰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王某的推荐,于2002年12月份,中了赤峰市烟草专卖局1、2号住宅楼和招待所工程的标。为了表达感谢之意,添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某在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徐国元人民币十万元。加上其他请托事项,卢某先后7次送给徐国元三十三万元。
2006年6、7月份,金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为得到徐国元的帮助,开发赤峰市巴林左旗的尾矿,在内蒙古军区招待所徐国元住的房间里送给徐十万美元。徐国元收钱后,将金港公司的报告签批给巴林左旗有关领导,指示“大力支持并帮助协调”。徐国元还通过向有关人员打招呼、组织有关会议等方法,促进加快金港公司尾矿项目的进展速度。巴林左旗主要领导按照徐的指示,对该项目给予高度重视,协调处理了立项审批等工作,2008年1月22日,金港公司尾矿开发利用项目在赤峰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