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
记者获悉,徐国元案不日将作出判决,犯罪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有一些问题仍让我们困惑:如果没有大连那家家族企业发生内讧,徐国元一案什么时候才能暴露于天下?我们的监督面对徐国元这样的地方首脑时为什么会显得有些迟缓。
徐国元正常工资挣这笔钱需550多年 图为徐国元夫妇法庭受审。
案件数字解读
本报记者 史万森
把徐国元案中的数字拿出来单独成篇,是因为这样更有助于对徐案的了解,对徐案的危害有一个更清晰的把握。
平均每年涉嫌受贿二百余万
经公诉机关查明,2002年至2007年期间,徐国元单独收受请托人钱财共计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美元五十四万元,欧元一万元;徐国元伙同其妻李敏杰共同收受请托人钱财人民币十七万元。
6年间徐国元受贿犯罪所得高达一千二百余万元,平均每年受贿二百余万元,平均每月受贿十六万余元,平均每天受贿五千五百元。
徐国元归案后,还有人民币一千余万元、美元二十七万余元、欧元两万多元等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赤峰市是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市12个旗县区中有9个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赤峰市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一万八千余元,而2007年一年徐国元受贿折合人民币二百二十余万元。
最大一笔现金达三十万美元
刑法规定,受贿五千元即构成犯罪。徐国元受贿最小一笔现金是人民币两万元。徐国元受贿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就有18笔,一百万元以上的有5笔,最大一笔现金是三十万美元。
案发后,有关部门共扣押属于徐国元个人名下的财产价值人民币三千余万元,按徐国元现在的工资收入每月四千五百元计,不吃不喝,一分钱不花,挣这笔钱需要五百五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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