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11 04:0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杨文)“离开执法办案,就谈不上强化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不执法办案,对我们而言就是失职。
”8月6日至7日,在朔州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履新不久的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建明向全省各级检察长提出严格要求:“要把抓不抓办案,能否抓好办案,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检察长能力和业绩的主要标准。”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举报工作,依靠群众发现案件线索;进一步强化侦查意识,提高自行发现犯罪的能力,通过积极办案,深挖案中案,扩大办案成果。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790件11376人;提起公诉8363件13336人;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93件805人,其中大案459件,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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