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不服判决,指责法官。荔法宣/摄 |
判给我我就弄死她 8岁女童法庭遭父母遗弃
三方语录
母亲:孩子判给我,我就弄死她!我也是个女人,也想有个家。
父亲:每个月20日让女儿打电话,给我报平安。
小璇:希望有一颗流星飞过,我许一个愿望让妈妈不要打我。
8岁女孩小璇(化名),作为一个非婚生子女,从出生起就陷于父母双方的抚养纷争中,悲惨的是:父母竟都不要她。
昨日上午,荔湾法院一审宣判小璇由母亲抚养。谁知母亲不服判决,不仅咆哮法庭,还扬言:“孩子判给我,我回去就杀了她。”
■他她孽缘
非婚生女都不要
十年前,31岁的浙江金华女子胡某在佛山结识了比她年长21岁、已有妻儿的杜某。两人于2001年8月28日生下女儿小璇,一直由胡某抚养,杜某不时给一些抚养费。但在2009年3月,杜某因为生病住院,停止了抚养费。胡某遂起诉杜某,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父亲称病无法抚养
胡某称,杜某是退休工程师,文化程度高,收入稳定,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杜某先是提出孩子有可能不是自己的,当鉴定结果证实孩子确实是他的之后,又称自己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还拿出了中大法医物证鉴定意见书,证实自己有短暂性脑缺血、高血压病、冠心病和胆囊多发结石等多种疾病,无法抚养孩子。
据法院审理查明:从2007年起,杜某办理了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杜某当时把银行的退休金卡交胡某,全部用作女儿的生活费。杜某每月退休金合计为2232.02元。
母亲名下有房产
对于男女双方的财产情况,法院查实,杜某原来的住房是妻子名下的房改房,现已出租。如今杜某以其女儿的名义在广州市宝华路“恒宝广场”购买了房屋,杜某一家人已搬到“恒宝广场”居住。而广州市一德中路335号的某房是胡某名下的产业,目前已由胡某出租,胡某认可每月租金收入约2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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