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可以公开的?
王清申请信息公开的“灵感”来源于之前的一次诉讼。
2008年6月,王清发现经常上下班路过的一个地方有一个房地产公司正在施工,与众不同的是,这个楼盘整天密闭作业,但售楼部已然开门迎宾。他信步走进售楼部,问售楼小姐房子有没有土地证,工作人员说有,但不能看。这让王清起了疑心:楼盘不会有问题吧?
于是,写信到国土、规划等部门,申请对该楼盘信息公开,让王清失望的是,这些部门对他的请求不予理睬。一气之下,王清将这些行政部门推上法庭,最后胜诉,法院判决房地产局等单位必须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而通过诉讼得到结果证实了王清的判断:楼盘果然有问题,没有办土地证就开工了。
拿到胜诉判决书的那一天是2008年12月26日,4天后,他向181个部门提出了申请,法定期限内,18家单位给予了王清回复。
南阳市地方税务局给王清的答复是:一、关于第1、2项信息,请你到南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部门信息”获取;二、关于其他信息,没有公开依据。
南阳市国家税务局的答复是:一、对您申请书第一项的申请要求,我局已通过南阳市国家税务局12366网站予以公开,请自行查阅;二、对您申请书第二项至第七项的申请要求,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无公开依据。
南阳市民政局的回复,在这18份回复中最为详细,但这份回复的落款,只有日期,没有单位公章。
……
“凡是在回复中提到的网站,我都多次登录,根本就没有我申请的内容,有的网站甚至连页面都打不开。”王清说,这些回复没有一份完整地公开了他在申请中要求的信息,尤其是涉及“三公消费”部分,根本都不提。
更可笑的是,南阳市某局在“只有几行”的回复中,还附带了一段话:“王清,按照政务公开条例精神,你申请的公开内容是要收费的,本次先不收你费用。”
王清不甘心,他想找个权威的地方问个明白——给国务院法制办写信,想从这个参与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单位取得帮助。
王清这份于2009年1月15日发出的对国务院法制办的“政务公开申请”,最终也是石沉大海。
“他们没有给我任何回复。”王清说。
我想有尊严地活着
“在这个社会,要么有尊严地活着,要么就是狗一般地生存下去。”王清说,他最终选择了前者。
失败,王清经历了不止一次。
2007年3月,只有25岁的王清,参与了当时轰动一时的“万人诉讼移动联通”(2006年底至2007年初,全国各地对移动和联通提起诉讼的消费者,在网上“串联”后,决定在2007年“3•15”前夕组成“北京万人团诉”,将诉讼地点统一选择为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北京西城区),和陈书伟等人一起,成为事件的发起者和代表之一。
按照传票上写明的“2007年3月12日上午9点开庭”,王清和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的30多名代表来到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早在2006年11月,案子就立案了)。但是,经过两个小时的等待后,他们被告知:不能开庭了。
法官给出的解释是,中国移动各地方分公司提出了管辖异议,法院需要重新界定后开庭。“既然移动不开庭了,那么联通的案子可以开庭了吧?”王清这样质问。
法官答复是:“主体资格不符”——原告诉讼的“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的原名,真正的诉讼主体应当是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有意思的是,有诉讼团的代表在浙江起诉了几次都是这个名字,到北京却不行了。
诉讼无门,王清和他的伙伴们无可奈何。
时至今日,“万人诉讼”对王清的依稀影响仍在——在他的电脑上,他们当年创建的QQ群依然人声鼎沸,而那个让他们无法开庭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却已经从院长变成了囚徒——最新的消息是,郭以受贿700万被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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