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一房二卖 俩房主争上法庭
“这套房子是我的,我签订购房合同在先。”“不对,应该是我的,我的购房合同经过了政府备案。”上午9时,两名购房者在房山法院争执起来。由于北京华风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把一套房子分别卖给两名购房者,导致三方围绕一套房子的归属,打起连环官司。
业主一
不交房还卖给别人
宋先生拿着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说,他早在2003年9月11日,就和华风腾龙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位于房山区的腾龙家园一套房子,他也付清了18万余元的房款。当时合同约定3个月内交付房屋,但是,由于开发商在办理出售商品房的各种手续中出现多种问题,致使他至今未拿到房屋钥匙,也未能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宋先生说,他在今年3月向房山法院起诉开发商,不料,开发商居然在诉讼期间,于5月4日又将房屋卖给了梁先生,而且价钱远高于宋先生买房子的价钱。
业主二
第一份合同无效
被法院追加为第三人的梁先生也是苦恼异常,他拿到钥匙后正准备装修呢,法院来了个不准他装修的通知。在法庭上,梁先生质疑宋先生与开发商的合同的真实性。他说:“宋先生和开发商的合同没有经过网签,也没有经过政府的备案。而且在他们签订合同时,开发商根本没有取得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宋先生对此是知情的。即使法院确认该合同的真实性,我也认为是无效的。”
开发商
责任不在我方
华风腾龙开发公司代理人承认与宋先生签订的购房合同是真实的。
该代理人表示,造成该套房屋另行出售的原因是宋先生不能如期缴纳购房款。该套房屋的实测面积比原面积多出了7.61平方米,宋先生需要承担多出部分的房价款,但宋先生至起诉之时,一直未交纳。因此,按合同约定,开发商可以把房子另行出售给别人。开发商只同意退还宋先生的购房款,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赔偿。
本报记者 杨昌平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