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莹 通讯员张岩)同桌的相伴与感情是很多人学生时代的美好回忆,但是高一女生彤彤却利用同桌亲密无间的“方便”,盗窃同学的金项链。记者今日获悉,彤彤已被西城警方刑事拘留。
16岁的彤彤和好友晨晨从初中就是同学,上了同一所高中后分到一个班里,还成了同桌。
昨天上午,晨晨还是照旧把项链放在书包的夹层里,课间休息回来就发现项链不见了。“你真的没拿?”“没有!”面对晨晨的询问,彤彤一口咬定。晨晨虽不愿怀疑自己的朋友,可知道她这个习惯的只有彤彤。中午,彤彤离开学校,有心的晨晨悄悄跟在后面,发现彤彤进了一家珠宝行。晨晨于是拨打110报警。
厂桥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正准备出售金项链的彤彤带回审查。民警本想让年幼的彤彤自己说出来,也能算个自首表现,可没想到彤彤却倒打一耙:“项链是我的,那上面又没刻着字,你们凭什么说是我偷的,凭什么抓我?我要投诉你们,我要见我爸妈,我要请律师,律师没来我一个字也不说!”
民警没办法,只好将彤彤的父母、老师、同学以及本来不愿露面的晨晨请到派出所指认项链。彤彤这才傻了眼,承认项链是自己偷的。彤彤的父母都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平时家里根本不缺钱。对于女儿的行为,彤彤的父亲很不理解:“咱家又不缺钱,你要钱找我要啊,干嘛干这种事呢?”
晨晨最后告诉民警,今后他们做不成朋友了,但她还能原谅彤彤。经鉴定,金项链的价值将近2000元。彤彤已被西城警方刑事拘留。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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