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滨州电 近年来,山东省邹平县法院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把法院各项工作的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把衡量法院工作政绩定位在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上,大力弘扬文明司法理念,以执行重和解促社会和谐,一大批难执行案件得以破解,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的活力。
今年(2009年)1至8月份,该院共执结案件456件,其中和解和经做工作自动履行的235件,执行和解率为51.5%,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细心耐心,巧做思想工作促和解。该院注重发挥思想教育工作在执行中的作用,通过谈心掌握当事人的心理和要求,消除当事人认识偏差,争取申请人的理解与配合,消除被执行人反感情绪,端正态度,积极与申请人协商履行。
二是刚柔相济,巧用强制措施促和解。积极探索执行和解和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对部分态度恶劣、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先以查封、扣押等各种强制措施,形成强制执行威势,再以案说法,使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力和感召力的共同作用下,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
三是真情关怀,培养感情促和解。对于离婚、抚养、赡养、相邻纠纷等不能或不便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该院注重感情交流,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的邻居、同事、亲友、与双方当事人谈心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他们的情感基础、矛盾焦点,寻找工作的切入点、突破口。
四是多管齐下,借助外力促和解。该院巧妙借助当事人的亲友、代理人等外力作用,多做教育疏导工作,通过宣讲法律规定、分析案情、案例警示等方法,由其亲友或代理人把相关信息传递给当事人,促使当事人转变认识,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姜道策赵浩志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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