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存包遭冒领高额索赔难获
当事人:超市应赔偿4500元损失
店方:金额过高无法接受
律师:不支持索要精神赔偿
本报讯(记者李子君)以为存在超市柜子里的东西万无一失?市民尚女士会告诉您,千万别这么天真。
昨天,尚女士给记者讲述了她的离奇遭遇。
9月7日晚,尚女士来到位于百子湾的乐购超市大成东店,购物前,她将背包锁在购物入口处的自动存取柜子中。
半个小时后,尚女士满载而归,可是在用带有条形码的小纸条开柜门时,却卡了壳。
“我当时立刻找到了店员,一名50多岁的女店员称,一个男的说女朋友的包存在那个柜子里,但条形码弄丢了,要求店员把柜门打开,于是店员就把柜门打开,将我的包拱手送给了那家伙。”
尚女士说,当时她立刻报了警。其实最让她心疼的还不是包里的300多元现金和两部手机,而是护照和大量信用卡,由于钥匙也跟着丢了,当天晚上她不得不在一家宾馆里住了一夜,因为护照丢失,自己也要取消“十一”出游的计划。
“超市工作人员在这件事上,有明显失职的地方,一定要赔偿我的损失。”尚女士表示,自己提出4500元的赔偿金,却遭到了超市方的拒绝。
昨天下午,乐购超市大成东店的张经理表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那名“取走”尚女士手包的男子此前已经在电梯附近徘徊一个多小时,寻找下手目标。
“员工确实有失误的地方,超市愿意赔偿尚女士一部新手机和500元钱,目前超市已经在存包处贴出告示,物品丢失超过300元超市一律不负责任。”张经理说,对于尚女士提出的4500元的赔偿要求,超市无法接受。
律师说法
精神赔偿难获得
今天上午,北京大嘉律师事务所的马律师表示,在这件事上超市存在100%的过错。
马律师说,顾客可以要求超市支付包内现金、手机等物品的赔偿金,以及各种卡补办的手续费和交通费,由于该事件并不属于侵权纠纷,所以法律不支持顾客索要误工和精神等方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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