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育有7名子女的29岁香港夜总会兼职女侍应,于今年2月手抱其3个月大女婴在商场乘搭扶手电梯时,意外导致女婴堕地受伤,惟未有实时送入医院治疗。事隔逾一个月后,女侍应的母亲发现女婴额头有多处伤痕,带女婴到医院求医才揭发事件。
涉案女侍应承认一项对所看管儿童忽略罪名,案件押后至下月6日宣判。
社署有跟进个案提供辅导 报称任夜总会兼职女侍应的29岁女被告,承认今年2月1日至3月13日间,对看管的3个月大女婴故意忽略照顾,令女婴身体受伤。法官将案件押后,待索阅被告背景和受害女婴的医生报告后始判刑,期间被告还柙看管。
控方透露,被告有11项刑事纪录,包括藏毒、抢劫等罪名,但未有与本案同类的定罪。被告曾是瘾君子,但案发时已戒毒。香港社会福利署发言人表示,该署一直有跟进被告的个案,提供辅导服务,教导照料婴孩的技巧,并提供相应协助。鉴于被告和被告子女的利益,该署已安排被告其中3名子女给他人领养,或即将由他人领养,被告另外3名子女获该署安排住宿照顾服务。
14岁起为4男诞3子4女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出生自破碎家庭,父自幼离家,被告初中一年级辍学,1993年开始犯下不同类罪行。被告已婚,但未有跟丈夫诞下子女,反而自14岁开始,先后在14年间,为4名未有婚姻关系的男子诞下共3子4女。案中受害女婴是她跟一名黄姓男子所生,被告一心希望跟黄共同养育下一代,可惜黄于她怀孕时因犯事被判监,遗下被告一人独力应付生育、照顾婴儿之责。
辩方续指,目前被告的7名子女年龄由10个多月大至15岁,案中女婴现交由“母亲的抉择”照顾,另外6名子女中,长子由生父照顾,其余5名子女分别交由社署或由领养家庭领养。被告虽早已为人母,但缺乏照顾婴儿的经验,本案受害女婴可谓是首个由她一手一脚照顾的幼婴。
案情透露,被告于去年11月7日诞下本案受害女婴,并与女婴居住土瓜湾,一名叶姓社工跟进被告的个案,叶于今年2月曾接获一名匿名人士投诉指被告虐儿。于今年3月13日,被告将女婴带到其泰国籍母亲的家中,要求代为照顾女婴。被告母亲发现女婴额头上有几道伤痕,于是向社工求助,社工叫她带女婴到医院求医,女婴经检验后,发现头颅骨、右前臂和手肘骨多处有骨折,但医治后已没大碍。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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