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燕生为拓宽立法渠道、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推进海南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近日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海南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项目,以及立法项目初稿。
征集办法明确,海南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就海南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等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提出立法项目、立法建议以及立法项目初稿(初稿请附起草说明)。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项目及其立法项目初稿一经采用,将吸收建议人参与海南省人大地方立法活动。其所提出的立法项目初稿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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