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不得开发房地产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22日15:13
中广网 2009-10-22
中广网北京10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06分报道,新修订的《保险法》已于10月1号正式实施,明确保险资金“可投资不动产”。从新保险法出台到正式实施,保险资金何时真正进入这一新领域,可以多大规模进入,以及到底可以做哪些投资一直是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市场、以及媒体关注的热点,近日,有报道分析近千亿保险资金投资楼市,可能改变楼市的投资格局,对此、监管部门以及保险巨头们如何看待?
主持人:新保险法已经开始实施,是否意味着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即将启动?
记者:按保监会历次公开表明的态度,对于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要先立规矩再做试点,之后才逐步放开,所以正式启动起码要等《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试点管理办法》的正式出台,办法将按宏观调控的需要和产业政策的规定,规范投资的范围和投资的比例,确定业务的流程和操作程序,同时强化信息披露。而且可投资不动产并不意味着对楼市有根本性的影响。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曾多次表示,保险机构投资不动产主要是购买办公用房、投资廉租房、养老实体和商业物业等,保险机构不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不允许进行房地产的炒作。
仲量联行北京研究部主管覃晓梅认为“考虑到中国各家保险公司的集合资产规模,新的保险投资政策具有大大改变中国房地产市场投资格局的潜在可能。”他还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商业物业是保险公司最为关注的房地产形态。首先商业物业针对企业等机构客户,一般体量规模较大,集中管理,出租和出售均是以栋或层为单位;而住宅市场则针对个人,更类似于零售市场且分散管理,对于资金量盘大的保险资金来说,投资商业物业更为适合。
此外,与住宅市场不同,商业物业回报率较为稳定,年收益率在7%-8%之间,再加上回报周期长,这更加吻合保险资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的口味。她预计,目前成熟市场的保险资金中有约三成是投向商业物业市场的。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向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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