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三年建成基层气象灾害
来源:中国气象局
2009年10月26日15:17
中国气象报记者郭起豪通讯员缪旭明报道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要在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同时,重点加强基层防汛抗旱队伍组建工作,加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推进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等。《意见》提出,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意见》明确指出,气象部门要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本社区、村镇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地质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基层应急队伍工作经费,由地方政府给予保障。
《意见》要求,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制度。公安、国土资源、交通、水利、林业、气象、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
针对《意见》提出的要求,中国气象局已及时做出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制订落实方案,进一步完善气象应急队伍,发挥气象协调员、信息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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