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确定 2009年工资指导线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0月27日06:01
本报讯(记者马驰)10月26日,省人保厅公布《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文中确定今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上线为17%,下线为2%,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去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为19%,下线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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