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加强管理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0月29日17:11
当前,发现存在个别干部受党纪政纪处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未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二是少数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未严格按规定确定等次;三是个别受处分人员晋升工资未按年度考核结果执行;四是部分受降职、免职处分人员未按新任职务调整工资。针对存在的问题,政协委员提出了《应加大对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的落实力度》的提案。
提案得到了县纪委和组织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工作中予以采纳。最近,吉安县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切实采取措施,规范对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管理。
一是加大督查和整改力度。对处分决定未进档的,由处分批准机关及时送达其本人档案;对未按规定确定考核等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重新确定或取消考核等次;对晋升工资未按年度考核结果规定执行、受降免职处理后仍按原职务享受工资待遇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受处分人员单位共同纠正。明确提出,整改工作在8月底前全面结束,凡今后对受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不力的有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同时每年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坚持处分决定发送签收制度。县纪委、县监察局送达处分决定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后,签收单位需填写《处分决定、批复、通知执行情况回执表》,办理发送签收手续。
三是建立健全对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审批备案制度。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将受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抄送县纪委备案;县纪委、县监察局年底前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是健全受处分人员降低工资和限期晋升工资制度。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到降级以上处分决定后,要及时通知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为其办理降低工资手续,并将其调资情况抄送县纪委、县财政局、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同时对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以下等次的,应严格把关,按规定限制其晋升工资。
五是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引导他们,使他们能正确对待组织处理,放下思想包袱。(刘智谋)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上网从搜狗开始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