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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回应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0月29日19:57
  人民网上海10月29日电(记者王薇)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在今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尽管根据规定部门预算目前尚不属于公开范畴,但上海正积极探索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的方式、范围和形式,全力打造“阳光财政”,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

  上海是全国最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省级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上海市财政部门已主动公开了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公开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内容、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公开了一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和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陈启伟表示,在今年出台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已将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依法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对政府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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