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修改和完善档案馆接收范围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30日17:01
新华网上海10月30日电(记者李菲)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30日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档案馆工作会议上指出,档案馆接收范围是档案业务建设的根本和依据,加快档案馆资源建设,必须要下大力气修改和完善档案馆接收范围。
“我们将修订《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并争取在《档案法》修订时增加相关的法律要求。”杨冬权要求,各级国家档案馆要在三年内按照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完成本馆接收范围的修改。
杨冬权强调,接收范围的修改,要充分考虑到本级党政机关的二级甚至三级单位永久档案的归宿问题,充分考虑民生档案的接收问题,充分考虑改制和破产企业重要档案的接收问题等,切实做到把对国家和社会、对广大人民群众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档案都接收进馆,做到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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