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带枪到法院领传票 涉嫌非法持枪获刑6个月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2009年11月05日14:40

  带枪到法院 判刑6个月

  武法检 记者 袁钲钲

  昨日,武侯法院开庭审理付申俊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他在到法院领取一起经济纠纷传票时,被法警查出其随身挎包里竟装有手枪、子弹和一把管制刀具,还有几小袋毒品。法院当庭判处其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上午10时30分,付申俊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随即,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今年9月3日上午11时4分,一名身穿白色短袖T恤、浅色长裤,背褐色挎包的付申俊走进了武侯法院。见法院安检口旁边有一个法院内部人员通道,他便准备随着人群从内部人员通道进入。法警吴雯娟、温俊楠见此人十分可疑,立即将其拦下:“这里是内部人员通道,请你走那边,接受安全检查。”并让他取下挎包放到安检机上。这一查不要紧,观看显示屏的法警却惊呼起来:“包里有枪!”站在付申俊背后的法警闻声立即将其制服后戴上手铐。随后,法警打开挎包,从里面搜出自制64手枪一支、子弹3发、弹簧刀一把以及4包毒品。付申俊随后被浆洗街派出所民警挡获。

  公诉方指控,付申俊非法持有枪支罪,建议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付申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罪。并交待枪和子弹是从一个不认识的拉沙石的货车司机那里花5000元买的。审判长当庭宣布判决:付申俊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