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8吨工业盐装袋成“食盐”
最大假盐案主犯被判13年
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何沛)为谋取钱财,一伙人从广东买来工业盐,在重庆非法制作成冒充食用碘盐,然后销往15个区县,涉案假食盐高达788.85吨。昨日,这起全国最大的制售假食盐案,在市一中院一审宣判。主犯徐守华被判刑13年,处罚金40万元。专为徐守华提供假食盐货源的谭正兵被判12年。
成吨工业盐分装成“碘盐”
昨天上午10点,徐守华团伙制售假食盐案在市一中院中法庭宣判。审判长在宣读判决书时称,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徐守华找到谭正兵商量制售假食盐后,二人便从当年8月开始合作,二人以每吨280元至430元不等的价格,从广东佛山及重庆本地成吨买来工业盐和假冒食用盐小包装袋,分装成500克、1000克包装的假冒食用碘盐,然后以1800元至2000元每吨的价格,销往我市15个区县,牟取暴利。 2007年底,谭正兵因回广东,没有再与徐守华一起搞制售假食盐。从此,谭正兵在广东专门为徐守华提供货源,而在渝的徐守华最终形成了由12人组成的制售假食盐犯罪团伙。直到去年11月徐守华等人被抓,他们已制售假食盐788.85吨。
假盐团伙12人均被判刑
审判长称,徐守华、谭正兵等人非法经营假冒食用碘盐,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另外,在该团伙案中,徐守华、谭正兵等人起组织、管理等主要作用,系主犯。合议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徐守华、谭正兵等人犯非法经营罪罪名成立。为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了徐守华、谭正兵等12人有期徒刑。其中,徐守华被判刑13年,处罚金40万元,追缴徐守华违法所得25万元。谭正兵被判12年,处罚金15万。徐守军被判三年。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九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
宣判结束后,12人没有当庭表示上不上诉。审判长称,如果他们要上诉,可以在接到判决书后,十日之内,向市高院提出。在法庭上,记者注意到,有一男一女两名被告人没有穿囚服,而且在宣判完后,他们并没有被法警带走,留在了法庭上。据悉,两人因犯罪情节轻微、有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被判处缓刑。他们在宣判结束后,被当庭释放。释放后,两人到书记员处领取了判决书,然后与家属一起,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法庭。记者看到,被判缓刑的女子在离开法庭时,将判决书紧紧握在手中,眼睛已经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