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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储多写一个零 储户拒绝返款败诉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09年11月07日07:30

  收储多写一个零,486变4860

  储户认为错在银行拒绝返还,法院判还

  中国银行浦口支行的一名柜员在为储户办理存款时,错将486元录为4860元。储户拿到存单后,迅速将钱取出。当晚,银行核帐发现错误,随即联系储户,但后者不愿退款。3个月后,银行起诉储户。记者昨日获悉,南京浦口法院一审判决储户返还多取的钱,但驳回了银行主张利息损失的诉求。

  今年4月22日,市民祝某持486元的转账支票到中行浦口支行办理住房补贴取支业务。应祝某要求,柜员殷某开了张存单,帮他把这笔钱存了起来,但在录入时,一时疏忽多写了一个零,486元存成了4860元。当晚,银行例行轧账时,发现了这一错误,一查,发现钱已经被祝某悉数取走了。

  银行根据祝某留下的身份证和电话号码与其联系,祝某承认多取了4374元,但拒绝归还。他认为,失误是银行工作人员造成了,与他无关,他有权从自己的存款账户中取钱。此后,银行反复联系祝某,但多次交涉均无果。

  今年7月,银行诉至法院,要求祝某返还多取的4374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南京浦口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祝某承认自己多取了钱,但他认为,自己多取钱并没有给银行造成利息损失,即使存在利息损失,银行也不该向他要,因为银行有错在先。

  法院认为,尽管失误是银行造成的,但祝某多拿存款,造成了银行损失,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应当予以返还。但是,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应当以“得利”为限,祝某只多取了4374元,银行另外主张4374元的利息损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法院只支持了银行的第一条诉求,也就是判决祝某返还多取的4374元(当事人为化名) 。

  浦文 陈珊珊

  采访完,把这事发到扬子法律QQ群上,不出所料引起了网友热议。

  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

  网友tpkrik说:虽然是银行的错,但我觉得不是自己的钱不能要,这是诚信问题。更何况,银行柜员工也挺不容易的,如果钱追不回来,肯定会受处罚。

  银行的态度很关键

  网友小多多说:银行失误在先,所以态度一定要好。如果态度不好甚至强硬的话,人家储户肯定会反感,从而不愿意配合。

  要是银行少给钱,咱能要回来吗?

  网友zhuzhu说:银行多给钱储户有义务归还,那么少给钱呢?咱能要回来吗?估计不可能,因为离柜概不负责!

  网友花花少爷说:还有呢!ATM出假钞,碰到了只能自认倒霉,去找银行肯定没用,因为你说不清。陈珊珊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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