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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油价调整不会对物价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09日21:15
  中新网11月9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11月1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480元。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不会对物价水平稳定产生不良影响,发改委将严格控制成品油调价的连锁反应,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该负责人表示,初步匡算,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直接影响当月消费价格指数上升0.12个百分点,在当前物价指数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不会对物价水平稳定产生不良影响。从全局看,我国粮食、食用植物油等主要农产品库存充裕,主要工业消费品大都供过于求或供求平衡,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不存在通胀的风险。

  负责人还称,在调整油价的同时,我们已部署各地严格控制调价连锁反应,明确规定这次成品油调价后,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铁路客运价格均不提高。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要综合采取增加临时补贴、适当调整出租车运价或收取燃油附加的方式进行疏导。民航燃油附加标准以及公路客运价格从严控制,由企业自行消化一部分成品油提价带来的成本增支因素,防止价格水平不合理上涨。

  发改委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费工作力度,减轻经营者负担;同时加强市场物价监测和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规涨价和跟风涨价。切实做好成品油、液化气以及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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